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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国家标准计划《航空器 机载设备环境和操作条件 湿度、温度和大气压力试验》编制完成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6日。主要起草单位为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等。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民用运输机的机载设备,它规定了这些设备的试验要求,由于民用运输机飞经高湿度的大气条件,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这些设备可能会受到湿气侵入、结霜和凝露的影响。
本文件规定了机载设备产品规范需要时可以引用的各种试验程序。本文件允许选择特定的试验条件和方法,用于确定可能会受到凝露和湿度影响的机载设备验收要求。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没有大气参数调节能力的隔舱,当设备与外部机体结构之间的热传递路径较短时,也可能发生在有大气参数调节能力的隔舱。这种凝露现象的发生概率也受设备工作(负荷)循环及其热特性的影响。
本试验的目的不能揭示长时间暴露在高湿度环境下所产生的缺陷,如在热带气候地面上可能出现的缺陷,此种环境下的相应试验见ISO 7137。
此外,本试验也不能模拟局部结冰的危险,此种情况应参考ISO 7137:1992试验程序1.4中定义的结冰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的机载设备在温度、湿度、大气压力环境条件下,从飞行状态过渡到地面状态时,可以采用的三种试验方法:
a)1号试验适用于性能会立即受到凝露不利影响的设备;
b)2号试验适用于需要多次飞行下降的凝露累积效应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设备;
c)3号试验适用于性能会立即受到凝露不利影响的开放式结构设备,但海拔(高度〉而引起的气压变化不会产生影响。
本标准编制后,解决了目前无法通过已有的结霜、融化/凝露和湿气的诱导侵入等单参数环境试验对飞机机载设备直接产生影响的分析和证明,本标准项目将填补航空器机载设备环境试验项目的空白,促进我国机载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