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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0号)要求,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完成相关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林木病害》等4441项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项目进行公示。
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9日前,登录
征求意见公示网页,通过意见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标准委。
4441项国家标准中,有多项与
仪器仪表及分析检测方法有关,如《真空技术 罗茨真空泵性能测量方法 第4部分:噪声的测量》《核仪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超高频测距仪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等。
GB/T 25753.4-2015《真空技术 罗茨真空泵性能测量方法 第4部分:噪声的测量》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为浙江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维格磁流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凯旋真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神工真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西湖真空设备厂、山东精工泵业有限公司、宁波爱发科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台州环球真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马德宝真空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伯仲真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 。GB/T 25753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罗茨真空泵噪声的声学环境,测量仪器、泵的安装、负载和运行条件,以及声功率级的测量。本部分适用于罗茨真空泵(以下简称罗茨泵)。
测量仪器包括传声器和电缆在内的仪器系统,应当满足GB/T3785.1—2010中 1级的规定﹐所用滤波器应当满足GB/T3241的要求。在室外测量时,建议使用风罩以保证仪器的测量准确度不受风的影响。
GB/T 8993-1998《核仪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是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核仪器环境条件的分级、分类、分组、严酷等级和环境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核仪器、同位素与辐射应用核仪器、放射性探矿与选矿核仪器、医用核仪器、核反应堆仪器和辐射防护仪器。
本标准规定的核仪器环境条件的分组和试验方法是制定核仪器产品标准和有关文件中的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的依据。核仪器在规定环境条件下的性能要求不属本标准范围,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超出本标准规定的应用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应由用户和厂家根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协商解决。本标准不适用于核电厂安全级(1E级)核仪器。不能进行整机试验的设备,可分别进行分体试验。
GB/T 11606-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的总则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分析仪器(以下简称仪器)在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制定产品标准时,所需仪器环境试验的选择。
本总则适用于所有仪器,规定了仪器的环境条件分组、参比工作条件、试验项目,环境条件分组的选择﹑试验步骤和试验顺序。
试验项目有:电源电压与频率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温度变化试验、恒定湿热试验、交变湿热试验、振动试验﹑磁场试验﹑气压试验、沙尘试验、长霉试验﹑盐雾试验﹑低温贮存试验、高温贮存试验,跌落试验和碰撞试验共16项。